根据《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文件精神,校工会会同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对17位在职教职工申报2021年年末帮扶基金专项帮扶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评审会议,形成帮扶基金专项建议帮扶名单报管理委员会审批。2021年12月14日,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批通过了评审小组报送的帮扶建议名单。现将帮扶基金专项帮扶在职教职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5天),教职工如需反映情况的,请向校工会人调办电话(85460812)或书面反映。
校工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