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文件精神,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评审小组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评审会议,形成帮扶基金中期帮扶建议名单报管理委员会审批。管委会审批通过了评审小组报送的帮扶建议名单。现将帮扶基金中期帮扶在职教职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5天),教职工如需反映情况的,请向校工会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电话(85460812)或书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