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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大学在职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工作的 通知
2020-11-20 浏览量:1111

各工会分会:

为更好地帮助我校困难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困难教职工切实感受到学校党政的关怀和温暖,根据有关工作安排,2020年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和2021年元旦、春节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工作现已启动,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申报流程,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有关工作将通过工会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请各工会分会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审批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

(一)申请条件

1.在职在编教职工本人2020年度内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贫致困(确诊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2.在职在编教职工本人因长期罹患重疾或事故致贫致困。

(二)申请流程

1.登录校工会网上服务平台,在【困难帮扶系统】里面填报和补充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帮扶项目“2020年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

2.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自行提出申请的教职工,可由其直系亲属填写或单位系统管理员代为填报;

3.按照《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申请帮扶基金专项的教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供有关凭证的电子文件。

二、2021年元旦、春节困难教职工慰问帮扶

(一)慰问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教职工;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教职工;

3.本人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以及本人因长期罹患疾病或因事故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4.直系亲属因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5.其它原因需要帮扶慰问的教职工。

(二)申请流程

1.登录校工会网上服务平台,在【困难帮扶系统】里面填报和补充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帮扶项目“2021年元旦、春节困难教职工慰问”;

2.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自行提出申请的教职工,可由其直系亲属填写或单位系统管理员代为填报;

3.按照《四川大学在职教职工困难帮扶评定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申请元旦、春节慰问帮扶的教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供如下有关凭证的电子文件:

(1)本人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以及本人因长期罹患疾病或因事故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按照《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提供相应凭证;

(2)直系亲属因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除提供上述相应的佐证材料外,同时需要提供该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的佐证(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或有关机构的证明);

(3)直系亲属医疗保险自费部分相关证明材料;

(4)直系亲属上一年度的个人收入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

(一)教职工佐证材料的电子文件以教职工姓名命名,

由各工会分会统一发送至邮箱:674548872@qq.com。

(二)各工会分会从校工会网上服务平台导出帮扶基金专项和元旦、春节困难教职工慰问汇总表,打印纸质版,由学院(单位)党委负责人、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于11月30日下午6点前报送校工会(文华活动中心403室),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5460812。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会分会要高度重视在职教职工困难帮扶工作,广泛宣传,主动梳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情况,并对申请的具体事项给予帮助和指导。

(二)困难教职工年度内接受的帮扶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各工会分会根据教职工实际困难情况进行申报,既不要超报,也不要漏报,且两个项目可同时申报,请各单位做好统筹协调,切实提升帮扶慰问工作质量。

(三)各工会分会要坚持引导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元旦、春节困难教职工帮扶项目,要根据教职职工实际困难程度在校工会网上服务平台拟定初审等级,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四)各工会分会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困难教职工走访慰问,进一步了解困难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实际状况,倾听他们所思所想所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困难帮扶工作的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

 

附件:困难帮扶申请管理系统操作步骤

 

 

四川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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