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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科室工作职责
2019-04-15 浏览量:1347

一、综合科

1. 负责校工会日常综合事务工作,承担本单位文件及印章管理、信访、保密、治安综合治理及计生工作。负责与上级工会、学校其他部门、各工会分会及校工会各科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2. 牵头负责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校年鉴中工会工作部分、请示报告、工作通知、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等类别公文的起草、上报或下发工作。牵头负责工作会议的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撰写及相关会务工作。

3. 负责校工会财务工作。制定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完成校工会经费的上解、下拨,负责年度经费的预决算编报、日常经费使用与账务核算,发放校工会职工的岗贴、酬金;负责学校工会分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工会年度经费预算编报和经费的使用。配合教代会财经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4. 负责校工会资产采购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内部资产管理体系。

5. 负责校工会网页的建设管理,负责工会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的协调工作。

6. 负责工会OA办公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工会系统及校工会内部重大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

7.负责校工会人事管理工作和离退休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建设科

1. 负责建立健全工会各级组织机构,开展组织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工会分会年度工作考核。牵头负责学校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选表彰工作。

2. 负责会员的会籍管理。开展新会员入会工作,建立和管理会员档案,发放会员证,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3. 协助开展工会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工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竞赛。

4. 牵头负责教职工普惠服务工作和法定节假日慰问,负责组织开展工会系统“送温暖”相关工作。

5. 牵头负责工会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平台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工会信息化平台会员数据日常管理维护。

6. 负责校工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校内二级青工委开展工作。会同学校相关单位或机构组织青年教职工参加学术沙龙、教学比赛、业务培训等活动。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医疗保险、子女关爱等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1. 牵头负责工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学校工会系统的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并指导工会分会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掌握、反馈教职工思想动态并提出工作建议。

2. 负责校工会各类宣传阵地建设和宣传载体管理,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基层工会信息员队伍建设和校工会宣传报道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 牵头负责工会系统各类教职工主题教育活动,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三育人”、师德师风建设、爱岗敬业教育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

4. 牵头开展全校工会系统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和完成上级工会相关理论研究课题,组织实施校内工会系统理论研究项目,负责《川大教工》编辑印发。

5. 牵头组织全校 “教职工之家”的建设、考核、表彰工作,开展“建家”成果的提炼、推广与宣传报道。

6. 牵头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各类文体活动,负责指导工会各类协会、社团开展活动,做好管理、服务、联系工作。

7. 组织开展学校工会系统特色工作项目相关工作,做好成果提炼、表彰和推广工作。

8. 负责劳模推荐、评选、宣传和服务工作。

9. 负责工会活动的音像资料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工会报刊、图书资料的订阅和管理。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主建设科

1. 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筹备工作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管理。

2. 协助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学院(单位)的二级“双代会”工作。

3. 负责学校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教代会民主建设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财经监督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4. 负责在学校教代会闭会期间,督促检查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召开教代会团长、专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协助教代会职权的履行。

5. 开展教代会工作培训。组织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参与学校相关工作,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种事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研究。按照学校安排配合做好有关民主监督工作。

6. 协助教代会四个专委会做好提案工作,负责教代会代表提案的收集、整理、传递、满意度测评及表彰,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提案的回复和落实。

7. 协助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好校、院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工会组织配合所在单位党政做好院(部、处、厂)务公开工作。

8.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校领导接待教职工工作日的相关工作。

9.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及有关考察考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校工会)

1. 负责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和全委会等会议会务工作,承担校级人调委印章管理工作。指导校内各级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调解相关工作。

2. 制定学校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教职工关于维护合法权益和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申诉和咨询,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3. 负责组织对全校各级调解组织成员开展法规和业务培训。开展教职工劳动人事普法宣传教育,做好争议预防工作。

4. 负责做好维护教职工会员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对教职工的选留选聘、续聘考核以及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处理决定等监督工作。配合上级工会做好“入工会、维权益、促就业”相关工作。

5. 负责困难教职工的帮扶解困及慰问工作。建立和管理困难教职工档案,做好困难帮扶工作管理机制建设,会同学校相关单位或机构开展困难帮扶慰问。

6. 牵头负责工会系统脱贫攻坚、扶危济困、志愿帮扶、爱心捐赠、教职工大病帮扶等工作,组织开展工会系统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7. 负责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校内二级女工委开展工作。

8. 组织选树女教职工先进典型,开展“巾帼建功立业工程”创建和表彰活动。

9. 牵头组织开展以“三八节”系列庆祝活动、女性流动课堂以及涉及教职工婚恋家庭为内容的女工活动。组织开展女教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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